2009-09-22
2008-09-08
2008「讀南瀛•寫南瀛•畫南瀛」小小圖畫書創作競
活動名稱:2008「讀南瀛•寫南瀛•畫南瀛」小小圖畫書創作競賽徵選活動
起訖日期:2008/09/01~2008/09/30上午8:00 ~ 下午5:00
一、宗旨:
(一)鄉土是生命的源頭,是每個人生命成長軌道中的源源動力。藉由圖畫書創作,激發對鄉土的關懷。
(二)鼓勵本土圖畫書創作及培育圖畫書創作人才。
(三)豐富藝術涵養,啟發學習藝術的興趣。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文建會
三、主辦單位:臺南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臺南縣政府文化處
五、協辦單位:財團法人臺南縣文化基金會
六、作品主題:以臺南縣風土民情(例如民俗、名勝、生態、產業、人物……等)為題材。(創作主題請參閱①臺南縣政府已出版之「南瀛之美」圖畫書②臺南縣政府已擬定尚未出版之南瀛之美書目)。
七、作品內容:
(一)文字:本國文字。
(二)文體:不拘,惟須具有故事性。
(三)創作內容:創作故事字數不限,適合12歲以下兒童閱讀,可電腦打字或書寫。
(四)作品以創作為主,不得模仿他人作品。繪畫使用材料不限(水彩、蠟筆、彩色筆、水墨、油彩、版畫……皆可),亦可利用剪貼、拼布或刺繡等方式完成,但不得以電腦繪製列印,作品限於平面繪作。
八、獎項及獎額:(如附件實施辦法)
獎項/參加資格/作品規格/獎額
兒童初小組/國小三年級以下
⑴內文16頁,封面、書名頁、封底另繪,結構須完整,符合圖畫書之形式要件。
⑵形狀不拘,直、橫式均可,雙面創作,亦可跨頁。創作完成後自行裝訂。
第1名:各1名,
獎金5,000元,獎狀乙只。
第2名:各1名,
獎金3,000元,獎狀乙只。
第3名:各1名,
獎金2,000元,獎狀乙只。
佳作:各5名,
獎金1,000元,獎狀乙只。
兒童高小組
國小四年級以上
兒童親子組
限學齡前兒童協同家長共同參加,每件作品限一名兒童和一名家長,兒童不得重複報名,但家長可重複指導不同孩子,作品必須由小朋友繪製,家長可輔以文字敘述。『家長』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監護人。
青少年組
國中、高中職及五專前三年學生。
⑴內文24頁或32頁,封面、書名頁、封底另繪,結構須完整,符合圖畫書之形式要件。
⑵版本規格為21.5公分×26公分,直、橫式均可,可跨頁創作,惟原圖不得雙面繪圖。
⑶圖稿請以透明紙或描圖紙保護,文字請勿直接書寫在圖稿上。
⑷請將圖稿彩色影印裝訂成樣書,文字請依編排位置貼在影印樣書上,並編頁。
第1名:1名,
獎金20,000元,獎狀乙只。
第2名:1名,
獎金10,000元,獎狀乙只。
第3名:1名,
獎金6,000元,獎狀乙只。
佳作:3名,
獎金3,000元,獎狀乙只。
社會組
⑴18歲以上之人士。
⑵報名時需檢附身分證影本。
⑶外籍人士需檢附外僑居留證影本。
第1名:1名,
獎金30,000元,獎狀乙只。
第2名:1名,
獎金20,000元,獎狀乙只。
第3名:1名,
獎金10,000元,獎狀乙只。
佳作:3名,
獎金5,000元,獎狀乙只。
(一)參賽組別可依學生前學年為標準。
(二)除親子組外,各組參賽作品可獨立製作或合作完成,惟合作成員不得跨組,每件作品報名作者以二人為限。
(三)得獎作品,若屬合作完成者,獎狀分別頒發,獎金合頒給報名表之代表人;親子組獎金、獎狀合頒一份。
(四)各組依作品水準另設評審推薦獎若干名,頒發獎狀乙只。
(五)兒童組及青少年組獲獎者之學校指導老師,頒發獎狀乙只。
(六)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金超過新台幣13,333元者,由主辦單位代扣15﹪所得稅。 (七)上開獎項名額,得視入選作品之水準及應徵件數之多寡卓予調整或從缺。
九、作品收、退件:
(一)參賽作品請填寫報名表(如附表,請自行影印或至文化處網http://www.tnc.gov.tw),隨參賽作品一同送交或掛號郵寄主辦單位,資料填寫不完整者,不予評比。
(二)收件時間:97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三)收件方式及地址:
1.現場收件:請於規定時間內自行送件至文化處圖書資訊科(新營市中正路23號文化中心6樓)。 2.郵寄收件:請於規定時間內以掛號郵寄「73049新營市中正路23號,臺南縣政府文化處圖書資訊科收」(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郵件封面請註明【讀南瀛•寫南瀛•畫南瀛圖畫書創作競賽作品】。
(四)參賽作品如須退還,請於報名時附上掛號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所附之信封尺寸、及掛號郵資,應與送件時相同)。
(五)退件方式:未入選作品於評審後由承辦單位以郵局掛號郵寄方式寄回原址;得獎作品經展出及出版專輯後,亦以郵局掛號郵寄方式寄回原址。
十三、評選方式:
(一)初審:由主辦單位依作品規格、參賽資格等資料進行審查,資料不足、規格不符者不予受理。
(二)複審及決審:由主辦單位聘請學者及實務工作的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
十四、得獎名單公佈:預計於97年10月揭曉,登載於文化處網站,並另以書面通知。
十五、頒獎:頒獎日期另函通知。
十六、得獎作品公佈與使用權:
(一)佳作以上得獎者皆須無條件同意將作品建立數位化檔,登錄連結於臺南縣政府文化處網站,並辦理公開展覽。
(二)得獎之作品,主辦單位為推廣之用,均享有後續之展覽、攝影、出版、轉載授權及圖像使用等權利。
(三)得獎作品如列入「南瀛之美」圖畫書系列出版,以本府為優先出版單位,除支付稿費外,相關契約另訂。
(四)得獎作品捐贈本府典藏者,另頒發典藏證書。
十七、附則:
(一)參賽作品必須未曾公開發表之原創性作品,如事後發現係臨摹他人或自己曾經得獎之作品,一律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獎狀,並發佈新聞,侵犯著作權部份,自負法律責任。
(二)本活動主辦單位對參選作品將善盡保管之責,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而遭致損毀者,恕不負賠償之責。
十八、洽詢單位:臺南縣政府文化處圖書資訊科(06)6324453;6321047轉6608申小姐
十九、本計畫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網站連結:http://w3.tnc.gov.tw/picbook/2007/
第21屆信誼幼兒文學獎
第21屆信誼幼兒文學獎 2. 請註明參加組別為「圖畫書創作獎」或「動畫影片創作獎」。 3. 請將報名表自信誼網站下載填寫清楚,與作品一同寄出,作品上請勿署名或附加任何可辨識作者的註記。 4. 圖稿製作請注意: 5. 動畫影片參賽者請注意: 6. 稿件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 2. 決選選出每組首獎一名、佳作獎一名。如作品未達水準,評審委員得決議獎項從缺。 出版權與使用權 2. 凡作品出版成書或影音產品,將與原著作者另定出版合約。 3. 為配合頒獎和推廣活動,獲獎作品得由本基金會安排展出,並在本基金會刊物或其他媒體發表。 4. 如有爭議,主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 得獎名單發表 2. 未得獎之圖畫書作品在頒獎典禮舉行過後,由主辦單位主動寄回。
宗旨
獎勵原創幼兒文學的創作及培育幼兒文學創作人才獎勵原創幼兒動畫及影片創作,提供孩子多元閱讀的優良作品提昇幼兒文學和幼兒影視產品的創作品質及欣賞水準。
獎項與獎勵辦法
圖畫書創作獎:
‧首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牌乙座 ‧佳作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牌乙座
動畫影片創作獎:
‧首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牌乙座 ‧佳作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牌乙座
參賽作品內容與規格
圖畫書創作獎
1. 適合年齡:適合8歲以下幼兒閱讀。
2. 主 題:可自由選擇,包括故事類及知識類作品。
3. 文 字:以華文創作。
4. 作品規格:不拘。(建議原稿尺寸勿過於巨大,以方便稿件收送)但須結構完整,符合圖畫書之形式要件,可為原創性作品,或重新詮釋既有素材。
5.徵獎作品必須未於任何媒體發表(包括學校刊物、報紙雜誌、書籍、多媒體、網路等),且可出版成書者。
動畫影片創作獎
1.適合年齡:適合8歲以下兒童觀賞之動畫或影片。
2.主 題:可自由選擇。
3.語 言:以華文創作。
4.作品規格:15分鐘以內,不限定創作媒材及製作軟體,參賽作品需交DVD(PAL 或NTSC規格)5份。
5. 徵獎作品必須未於任何媒體發表(包括學校刊物、報紙雜誌、書籍、電 視、網路、手機、多媒體等電子媒體) 及展覽。作品中若載有任何歌曲或背景音樂,請註明出處。
寄件方式
1.收件日期:
‧『 圖畫書創作獎』2008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收件
‧『動畫影片創作獎』2009年1月15日至1月31日收件,郵戳為憑。
‧圖稿請自行採取保護措施,或以透明紙(ex:描圖紙)保護,以免寄送過程中折損或沾黏。
‧文字請勿直接寫在圖上。滿版畫面請留裁切邊。
‧圖稿影印裝訂成樣書,彩色或黑白影印皆可,文字請依編排位置貼在影印本上。
‧請將原稿及樣書一本,一同寄來參賽,電腦繪圖者請寄列印稿一份及圖檔光碟一份。
‧報名者除報名表外,請附上劇情簡介(300字內)及完整腳本。
‧報名作品及資料概不退還 。
台北市重慶南路二段75號4樓,信誼基金會「信誼幼兒文學獎評審委員會」收
評選辦法
1. 初選:
‧初選將選出入圍作品圖畫書創作獎、動畫影片創作獎若干件。
‧初選入圍作品,自動取得參加決選資格。
1. 首獎作品由信誼基金出版社享有獨家出版權;佳作獎由信誼基金出版社優先出版。
1. 本徵獎結果將於2009年4月頒獎典禮中揭曉,得獎名單及頒獎日期將刊登於 「學前教育月刊」及信誼網站。
以上資訊引用字信誼基金會,大家一起加油。
第六屆愛家手繪書徵選活動比賽
第六屆愛家手繪書徵選活動比賽
(1) 徵選作品說明
1. 徵選主題:創作以「愛家」為主題的相關故事,並以文字配合圖像、或純圖像方式製成一 本手繪書。
2. 字 數︰不限
3. 媒 材:不拘
4. 頁 數:不限
5. 規 格:闔上手繪書時,不大於菊八開(21公分X28.5公分)即可,(不含特殊翻頁或折頁的 設計)。
6. 裝訂方式:精裝或平裝均可
7. 呈現方式︰
1.手繪書「圖」的部分—可採繪圖、拼貼、攝影…或任何圖像表達方式。
2.「文字」部分—需配合圖像及展現故事情節為主
3.創作者人數不拘,可自寫自畫或兩人合作—
(2)評審辦法:
1.評分標準:創意40 ﹪、故事內容40 ﹪、美術創作20 ﹪
2.評審地點:貓頭鷹圖書館
3.評審委員:初複審皆邀請5位兒童文學界專家學者擔任之。
◎ 版權歸屬:凡獲選特別獎以上作品,本協會擁有第一優先出版權,日後若獲出版成書 或電子書,其版權則由創作者與貓頭鷹親子協會共同所有。其著作權由本人和貓頭鷹協會共同持有;版稅則由本人佔80%;貓頭鷹協會佔20%。
◎ 來稿註明:創作者真實姓名、地址、郵遞區號、聯絡電話、身份證字號及戶籍地址。
◎ 備 註:
1.敬請以複製本參賽,自留底稿,本活動恕不退稿,若不同意,請勿來稿。
2.創作內容若發現有剽竊或抄襲他人之事宜,一律取消徵選資格。
3.凡獲選佳作以上之作品,請再行複製一份備份作品,做為本會代尋合作出版機會之用。
下載第六屆貓頭鷹愛家手繪書創作比賽報名表
以上資訊引用自貓頭鷹圖書館
2007-10-13
訊息轉貼:第二十屆信誼幼兒文學獎徵選辦法
第二十屆信誼幼兒文學獎徵選辦法
宗旨
1. 肯定幼兒文學的重要性。
2. 獎勵本土幼兒文學創作及培育幼兒文學創作人才。
3. 提昇國內幼兒文學的創作品質及欣賞水準。
獎項與獎勵辦法
1. ○~三歲圖畫書創作獎
● 首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牌乙座。
● 佳作獎若干名,獎金五萬元,獎牌乙座。
2. 三~八歲圖畫書創作獎
● 首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牌乙座。
● 佳作獎若干名,獎金五萬元,獎牌乙座。
作品內容與規格
1. 適合年齡:
(1)適合○~三歲嬰幼兒閱讀的圖畫書
(2)適合三~八歲幼兒閱讀的圖畫書
2. 主題:可自由選擇,包括故事類及知識類作品。
3. 文字:以華文創作,字數不限。
4. 文體:不拘。
5. 作品規格:不拘(建議原稿尺寸勿過於巨大,以方便稿件收送),但須結構完整,符合圖畫書之形式要件,可為原創性作品,或重新詮釋既有素材。
6. 徵獎作品必須未於任何媒體發表(包括學校刊物、報紙雜誌、書籍、多媒體等),且可出版成書者。
寄件方式
1. 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月十五日收件。郵戳為憑。
2. 請註明參加獎項為「○~三歲圖畫書創作獎」或「三~八歲圖畫書創作獎」。
3. 請將報名表(自信誼網站下載)填寫清楚,浮貼於作品上,作品上請勿署名或附加任何可辨識作者的註記。
4. 圖稿製作請注意:
● 圖稿請自行採取保護措施,或以透明紙(ex:描圖紙)保護,以免寄送過程中折損或沾黏
● 文字請勿直接寫在圖上。滿版畫面請留裁切邊
● 圖稿影印裝訂成樣書,彩色或黑白影印皆可,文字請依編排位置貼在影印本上
● 請將原稿及樣書一本,一同寄來參賽,電腦繪圖者請寄列印稿一份及圖檔光碟一份
5. 稿件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上班時間:星期一至五 09:00~18:00)
100 台北市重慶南路二段75號4樓 信誼基金會
「信誼幼兒文學獎評審委員會」收
※下載報名表
評選辦法
1. 初選
● 初選將選出入圍作品○~三歲圖畫書創作10~20件;三~八歲圖畫書創作10~20件(初選評審委員可依報名件數多寡作增減)。
2. 決選
● 初選入圍作品,自動取得參加決選資格。
● 決選選出「○~三歲圖畫書創作獎」首獎一名、佳作獎若干名;「三~八歲圖畫書創作獎」首獎一名、佳作獎若干名。如作品未達水準,評審委員得決議部分獎項從缺。
出版權與使用權
1. 首獎作品由信誼基金出版社享有獨家出版權;佳作獎由信誼基金出版社優先出版。
2. 凡作品出版成書,將與原著作者另定出版合約。
3. 為配合頒獎和推廣活動,獲獎作品得由本基金會安排展出,並在本基金會刊物或其他媒體發表。
得獎名單發表
1. 本屆徵獎結果將於九十七年四月頒獎典禮中揭曉,得獎名單及頒獎日期將刊登於「學前教育月刊」及信誼網站。
2. 未得獎作品在頒獎典禮舉行過後,由主辦單位主動寄回。
信誼網站
http://www.hsin-yi.org.tw
http://www.hsin-yi.org.tw/reading/
洽詢專線
(02) 2396-5303#1822
註:訊息轉貼〔第二十屆信誼幼兒文學獎徵選辦法〕
http://www.hsin-yi.org.tw/reading/contest/index_20th.html
訊息轉貼:第五屆手繪書徵選活動:本屆主題:家人
第五屆手繪書徵選活動:本屆主題:『家人』
第五屆貓頭鷹手繪書,愛家行動開始!
趕緊蒐集在你家中、生活中發生的大小感動
畫下屬於自家最獨一無二的繪本故事
即日起至10月31日截稿
別猶豫!現在就動筆!
今年,貓頭鷹第五屆愛家手繪書比賽,以「家人」為主題,希望重新喚起國人對自我家族文化之延續及傳承,讓每個家庭的每一個份子,細心地相互關懷且親手畫下、寫下一同經歷的故事,成為最珍貴且獨一無二的「傳家之寶」。讓下一代在繪本中找到自己家族的故事、成長的過程,讓孩子重視家庭、關心家人,更懂得珍惜過去、把握現在、展望未來。一筆一畫累積屬於我們家族及國族的文化資產。
[第五屆貓頭鷹愛家手繪書創作比賽徵選辦法]
【徵選主題】家人
【徵選作品內容與規格】
1.創作形式:不拘,可自寫自畫或與人合作。
2.規 格:菊八開(21公分X28.5公分),不含特殊翻頁或折頁的設計。
(闔上手繪書時,不大於菊八開即可)。精裝或平裝均可。
3.截止收件:即日起至96年10月31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
寄至貓頭鷹圖書館:112台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201號。
4.評分標準:創意40 ﹪、故事內容40 ﹪、美術創作20 ﹪。
5.獎 項:首獎一名,獎金伍萬元。
貳獎一名,獎金參萬元。
參獎一名,獎金壹萬元。
新台灣媽媽特別獎二名,獎金壹萬元。佳作獎十名,禮券參仟元。
*敬請以複製本參賽,自留底稿,本活動恕不退稿,若不同意,請勿來稿。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貓頭鷹親子教育協會、漢聲廣播電台
■協辦單位: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
(本活動獲臺北市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補助)
註:貓頭鷹圖書館網址 http://www.owllibrary.org.tw/
內容訊息轉貼自(報名表) http://www.owllibrary.org.tw/FamilyPaint_DM.htm